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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全新发展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现存农村土地机制的缺陷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运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以地处武陵山区腹地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自治州)作为表达对象,对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旨在通过研究,侧重从机制创新层面提出推进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对扶贫攻坚背景下的贫困山区加强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湘西自治州作为一个农业大州,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但是受农村土地流转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快速发展。基于此,本文首先把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中“机制创新”作为研究主线,以公共管理学角度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产权理论、规模经营理论,作为理论基础,阐述了湘西自治州农村土地流转态势概观;其次,通过从制约土地流转的主体性、客观性、深层性三个方面,分析了湘西自治州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再次,分别从规划引导机制、主体多元机制、流转监管机制、矛盾协调机制、公共服务机制等方面,对湘西自治州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机制成因剖析;最后,从多中心视角下对贫困山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探索,并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视角选择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策略构建两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创新之处:一是本论文研究主要基于多中心治理视角研究土地流转机制创新问题,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但同时又不局限于多中心治理的视角,还从经济学理论对农地流转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二是本论文首次把研究对象确定为贫困山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问题,具有与平原、丘岗等地区土地流转不同的特点、特色和针对性。三是本论文认真分析研究了湘西自治州的土地流转问题,对推进湘西自治州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