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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学生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打工逐渐成为社会上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大学生兼职有助于促进其自身树立独立意识,而且能够获得一些无法通过在校学习获得的知识与积累,但是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切实保障,遭受损害的情况屡屡出现。相关问卷调查显示,超过60%的大学生在做兼职,而这其中有将近三分之一权益受到过侵害。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经常面临无法律依据,无法确定其能否享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难以寻求适当的救济途径,往往导致大学生的实际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对于如何协调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状,对兼职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劳动权益的保障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位”,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直接对学业尚未完成,却外出兼职打工的大学生这一群体保护的规定,然而从实践中却大量存在权益受损的情况出发,本文将围绕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以期解决目前大学生所面临的维权困境。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用俩个典型案例引出下文,揭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实际所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通过分析国内外对“劳动者”概念的相关规定以及理论界的通说,以期能够探索出兼职大学生这一群体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能否享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问题的答案。第三部分是对大学生“兼职”行为与“勤工助学”、“实习”概念的界定与对大学生及用人单位构成何种法律关系的分析,阐明笔者观点。第四部分基于前文的认定,就兼职大学生在劳动期间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做进一步剖析。包括最低工资保障问题,超时用工问题,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第五部分通过前文的思考总结,针对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和具体设想。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确认兼职大学生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其次,可以参考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大学生兼职行为进行细化规定;最后,注重培养大学生自身权利意识,建立相应的大学生兼职管理中心,加强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