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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三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鉴于开展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研究在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五章对禁止反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全文字数约四万八千字。
第一章主要阐述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制度的界定,分为两个部分,主要是对市场支配地位及其界定以及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为下一步的论述奠定基础。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市场支配地位及其界定,里面一共有三个方面。其一是在开篇给出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这个定义借鉴了各国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内涵更加丰富;同时,这个定义指出市场支配地位本身是中性的,不会损害竞争,只有当这种支配地位被滥用的时候才会限制竞争,这对于全面理解市场支配地位是很有必要而且是必需的。其二是提出了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笔者首先分析了各国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各国的认定标准各有不同,主要分为市场绩效方案、市场行为方案和市场结构方案三种,并对这三种认定标准进行了分析,说明市场结构方案更加科学可行,但是认定标准不应该单一化,还须同时考虑其他可以说明企业的竞争地位的因素。其三讨论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态。由于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它会有不同的表现形态,了解这些不同形态对于全面理解市场支配地位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具体形态主要有独占、准独占、突出市场地位和寡头分占四种。
第二部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共有三个部分。首先分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然后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提出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四要件,最后详细分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行为,这些行为主要包括掠夺性定价、独家交易、搭售、垄断高价、歧视待遇、拒绝交易和强制交易七种,这是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深入理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
第二章阐述的是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是对第一章当中所提出的基本概念从理论上的进一步深入,找出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理论基础,然后着重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所带来的危害这个角度阐述了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实意义,主要分为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三个方面来阐述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基础。首先论述了从经济学角度论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基础,即经济自由主义和经济民主主义,经济学上的自由主义倡导保护充分的竞争,反对利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经济民主主义与政治民主主义相对应,以经济机会均等和经济平等为主要内容。然后从法学的角度提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是对传统民法的补足,传统民法人格的平等、所有权绝对和契约自由为原则确立了一套法律秩序,但这种个人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导致企业滥用市场主体地位最终损害的是其他的企业以及广大的消费者,最终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因此,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对个人绝对自由的限制从而引导社会实现更为广泛的自由。最后阐述了经济法方面理论基础,主要从反垄断法保护有效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护企业自由三个方面来阐述。
第二部分阐述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实意义,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状及危害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这个角度来进行,从而更能突出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极强的现实意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排挤竞争对手,限制市场竞争,二是超高定价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构成市场进入壁垒独占市场。另一方面是阐述了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意义,主要包括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保障企业自由。
第三章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各国和地区关于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法进行了梳理以及对比分析,主要分为历史分析、各国立法概况和对各国立法的比较分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历史的角度阐明法律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规制的起源及其发展,体现出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在反垄断法当中的重要地位。第二部分详细阐明了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立法对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规定,既有欧美国家的具体规定,又有亚洲国家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有条理的列举一方面为后面的对比分析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为我国立法的借鉴提供了详细的参考资料。第三部分是这一章的核心,着重是对各国立法进行了分类的详细比较分析,相对于以往的文献来说角度更加新颖,分析更加全面,对立法的指导性更强。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比较,一是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比较分析,将各国和地区的规定分为了两类,一类是以市场份额为主要判断标准,一类是综合判断标准,同时对这两种类型进行了利弊分析。二是对各国和地区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立法体例的比较分析,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概括式立法例和列举式立法例,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以及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第四章重点论述了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第一部分论述了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指出我国关于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范围过窄、概念不清和可操作性差等方面,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理论研究不足,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以及我国的现实经济状况,而同时这些也就成了我们的努力方向。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阐述了我国目前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现状,然后详细阐述了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执法机关政出多门、执法机关权威不够以及查处力度不足等。
第五章重点论述了对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建议。第一部分论述了完善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法的建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提出完善的总体思路,第二个方面是在这个总体思路的指导下提出具体的思路,主要包括对我国相关立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体例设计,完善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法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加强对行政垄断造成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的遏制和立法增设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确认程序等四个方面。第二部分论述了完善我国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建议。具体包括加强执法机关能力建设、有效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等。
最后文章给出了结论以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选题来看,本来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方面的文章不在少数,但本文将题目定为“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问题研究”,鲜明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避免了其他文献研究当中过多纠缠于“规制”这个并不太清晰的概念,使文章的论述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
第二,从论证方法来看,文章在吸取法学和经济学研究方法之所长,综合运用了法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知识,以及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分析方法,使文章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第三,文章当中有许多观点都比较独到,比如在法律建议这一部分,在进行具体立法建议之前,提出了完善立法的总体思路,而这种总体思路在其他文献当中是没有出现过的。立法的总体思路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使得立法的完善有了总的指导方向。本文设计的总体思路主要包括:加强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立法技术;进一步约束政府行为,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创新观点再如,本文率先提出的建立确认市场支配地位程序的理论,该理论包括意义及总的分析框架。具体的分析框架为:确认程序的启动;调查;答辩;裁决和执行五个方面。再如,针对我国没有对行政垄断造成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特别规定的现状,提出立法应该加强对行政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