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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根据拜泉县统计年鉴和土地利用情况,运用生态学、统计学等方法,深入分析了拜泉县27年间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余/生态赤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补偿价值,以此建立和完善拜泉县生态补偿机制,为同类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依据。本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拜泉县27年间的总的生态足迹变化比较大,1980-1986年间生态足迹呈下降趋势,由于土地利用不合理,1980年生态足迹居高不下。1987-2006年间拜泉县政府加强了生态保护的力度,使得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业种植规模逐年扩大,高新农业技术的引进,拜泉的农用地利用效率逐年增加,使得生态足迹逐年不断增加。但是比起80年代生态足迹的居高不下,此次生态足迹增加是由于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的大规模的经济发展。2)拜泉县人均生态承载力从1980-2006年逐年上升,这与黑龙江省逐年下降的人均生态承载力截然相反。拜泉县近些年生态环境也不断改善,土地的承载能力得到提高,而人口没有明显增加,因此使得人均生态承载力不断增加。拜泉县1980-2006年人均生态承载力的构成中,耕地所占的比例最大,林地和化石能源用地次之,再次是草地,之后是建设用地,比例最小的是水域。由于拜泉县近些年人口变化情况不大。因此,人均生态承载力情况与各类用地生态承载力的变化趋势一样,并没有较大波动。3)1980-1985年间拜泉县为生态赤字,生态足迹大于生态承载力,当时的生态承载力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产生了生态赤字,出现了农业生产滞后,自然灾害频繁的现象。但是从1985年以后明显好转,由于拜泉县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规范化指导和规模化经营。从1986年开始到2006年出现了生态盈余,经过这几年的生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巨大的生态盈余使拜泉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良好典型地区。然而从1985年到2006年整个拜泉总体上处于的生态盈余状态,但拜泉县的草地和水域一直处于生态赤字状态,并且逐年增加情况比较严重。4)1980-2006年间拜泉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呈增长趋势,27年间拜泉县林地、水体、裸地的价值量增加,其余土地利用类型均减少,因增加量弥补了减少的损失,因此总价质量呈增长趋势。农田、森林和草地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近90%,但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贡献率却不足87%。在所有的生态系统类型中,水体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提高具有显著的贡献。5)27年间拜泉县的最高生态补偿价值呈先减少后增加的两个阶段,1980-1988年间,拜泉县生态最高补偿价值逐年减少;1989-2006年,拜泉县生态最高补偿价值逐年增加。1988年生态补偿价值降到最低点,之后起伏上升。基于生态足迹测算结果,拜泉县27年间生态补偿价值共可为四个阶段:(1)1980-1985年间,生态赤字阶段;(2)1986-1993年间,生态补偿价值增长阶段。生态足迹在1989年左右降到最低点,生态盈余先负后正,逐年增加,生态补偿常数也是呈现负后正,到1986年左右变正,此后生态补偿常数均为正;(3)1994-2003年,生态补偿价值稳定阶段;(4)2004-2006年,生态补偿价值下降阶段。6)1986年,拜泉县被列为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治理重点县后,实施水土保持型生态发展战略,经过20多年的努力,拜泉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顺利,生态农业县建设成绩显著。虽然拜泉县生态建设良好,但经济状况比较落后。因此拜泉县应采取建立补偿标准,明确补偿原则,确定补偿对象等的对策,实现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