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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资源分布南多北少,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因此,跨流域调水工程在所难免。目前,我国已实施的调水工程有引滦入津工程、引黄济青工程,而正在实施的调水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更是举世瞩目的巨型工程。众多的引水工程使得受水地区受益非浅,作为我国最大的调水工程的南水北调工程更是如此。在受水区取得充足、清洁的水资源的同时,调水区水源地却背负巨大的外部成本。为保护生态环境,水源地政府必须大力提高水土保持项目、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这大大增加了水源地地方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国家还出台了限制源区产业发展的政策,这不仅使水源地现有产业受到严重限制与冲击,而且还使水源地的经济发展承受了巨大机会成本。这种现象以隐蔽的方式违反了价值规律,将使水源地人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积极性被严重挫伤,最终将导致水源地生态保护的停滞,甚至逆转。所以,对于水源地生态保护给予应有的补偿势在必行。另一方面,水价偏低是导致水资源利用效率过低的重要原因,而我国现行的水价在制定中考虑由水资源生态补偿引起的费用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该在充分考虑水资源生态补偿引起的费用的前提下,重新制定包含在水价中的水资源费,使其真实反映水资源的价值。这对于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与意义。鉴于上述情况,本文通过规范论证首先回顾了生态补偿的发展历程和内涵演变,总结了国内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实践的进展;其后,以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理论为基础,从理论上论证了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跨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补偿的方式和途径,并总结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和补偿标准的核算方法。本文运用机会成本法、支付意愿法和费用法核算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标准,其中以机会成本法确定补偿上限,支付意愿确定补偿下限,并用费用法进行复核。同时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安康,系统阐释了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问题。最后,指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论述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核心问题:补偿的必要性、补偿的主体与对象、补偿的方式与途径和补偿的标准。通过研究发现,在我国的生态补偿立法不健全的情况下,由政府主导的补偿是我国现阶段一个现实的选择方向,但这种补偿模式的依据与可持续性都不够牢靠,因此,以市场为基础的补偿模式将是我国下一步需要积极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