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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权历来被认为是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本文在对表达权的含义、范围、作用和价值辨析、界定的基础上,对表达权进行概述说明,并简要介绍其发展历程。然后对我国表达权的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以便更加深刻地认识表达权。最后在分析我国表达权保障相关法律缺位、执法程序与审查制度欠缺及其他等问题基础上,从借鉴国外司法实践、完善保障表达权的制度体系和增强公民自身的表达权利意识三方面提出粗浅的完善意见。在借鉴国外司法实践方面,建议对国外好的司法准则,如:“实际恶意”准则、“公众人物”准则、“明显而即刻的严重危险”准则、“宪政危机”准则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与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辩证适用。在完善表达权制度体系方面,针对我国表达权保障的法律缺失问题,建议我国应完善表达权的法律制度——完善宪法保障、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为解决我国表达权执法程序与监督审查制度的缺失问题,建议应加强程序化建设、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为给表达权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建议完善表达权的行政制度。在增强我国公民自身的表达权利意识。针对我国历史遗留的公民权利观念淡薄现象,建议加强公民的表达权利意识。即,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政治素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民主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