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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是我国内海,位于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东部与黄海北部相连,就范围而言,环渤海区域是由渤海和黄海北部海域,及其环绕这些海域的海岸带陆域所构成。因独特的区位特征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环渤海区域自古就是我国北方同国内外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地区,海上贸易传统也早已有之,明清两代定都北京之后,本区成为拱卫京畿的海上门户,愈加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清代,环绕渤海沿岸的主要是奉天、直隶和山东等地,在经历了明朝前期长时间的禁海之后,环渤海区域内部及其与外部海域的贸易活动在明朝后期开始复苏,渐有不断发展之势,然而,清朝建立直至鸦片战争之前,统治者对海洋政策进行了多番调整,时开时禁,对环渤海区域海上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清朝前期的海洋政策,其大体可分为四个发展时期:顺治十二年(1655)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是清初严厉禁海时期;康熙二十三年(1684)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为四口通商时期;此后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0)鸦片战争爆发,为广州一口通商时期。清朝前期只有在最初的近三十年时间里实行了严格的海禁政策,其余一百余年时间总体仍是开海贸易政策,但由于受到国内外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清前期的海洋政策不断收缩、被动防守,是一种保守的有限制的开海贸易政策。清初,为了切断郑成功集团与东南沿海地区的联系,统治者推行了严格的禁海、迁海政策,导致环渤海区域在明朝后期逐渐活跃的海上贸易活动再次受挫,山东、直隶和奉天沿海一带的社会经济均受到极大影响。由于渤海沿岸距离台湾及东南沿海较远,禁海于百姓有损,于朝廷也无益,在朝廷官员及有识之士的呼吁下,清政府对环渤海区域的海禁政策最先出现松动,区域内部逐渐兴起海上贸易活动。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已基本肃清东南海面,正式下令解除海禁、实行开海贸易,并于次年设立了江、浙、闽、粤四海关,沿海各地的海上贸易活动开始进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环渤海区域,随着东北地区的开发,区域内的粮食海运贸易逐渐繁荣,而南方商船也不断驶入渤海海面,南北海域的贸易往来和商品流通加快。此外,渤海沿岸各地与朝鲜、日本等一衣带水的海外邻国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传统的贸易关系。乾隆时期,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掀起狂热的海外扩张浪潮,面对咄咄逼人的西方列强,清朝统治者大为警觉,加上此前四口通商时期的诸多弊政以及传统的天朝上国心理,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毅然关闭三口岸,仅留广州一口对外通商。如此一来,更加限制了本就没有对外通商口岸的环渤海区域与西方各国的直接贸易往来,对外贸易只得通过转口贸易进行。但与此同时,环渤海区域内部及其与南方沿海各地的海上贸易则得到进一步发展,本区粮食输出能力不断提高,南方各省及海外货物也随商船源源不断地进入渤海沿岸各地,天津、烟台以及锦州、营口等港口城镇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港口条件,在这一时期逐渐发展为渤海沿岸的重要贸易港口。而野心不断膨胀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拥有广阔腹地的环渤海区域越发觊觎,鸦片走私贸易开始在本区蔓延,最终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将天津、烟台和营口开辟为通商口岸,环渤海区域的海上贸易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清朝前期开海贸易阶段,环渤海区域的海上贸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始终以国内市场为主,当极具冒险精神的东南沿海地区不断与西方海商接触、碰撞之时,环渤海区域因独特的区位特征,其海上贸易活动总是受到多方限制。在各阶段海洋政策的主导下,环渤海区域缺乏直接对外贸易的机会,虽然沿海形势得以肃清,但也导致本区的海上贸易活动在清朝前期与东南沿海相比,始终显得有几分无奈和沉闷,对外发展动力不足,明显带有封闭型经济的保守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