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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到财务领域以来,以其优势得到了飞速发展。在全球大力推进XBRL技术的进程中,通用分类标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0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它对各上市公司具有通用性。我国通用分类标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而不是企业的披露实务需求,由此出现了适用性的问题。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导致上市公司披露实务与通用分类标准间出现差异。本文通过分析造成企业披露实务与通用分类标准间差异的影响因素,为通用分类标准的扩展提供依据,使它更好地适应企业的披露需求。本文以沪市A股17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附注元素与通用分类标准中的附注元素间存在的差异,发现上市公司披露实务与通用分类标准间的总差异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表附注差异和会计政策及解释差异方面。然后选取反映大股东持股比例、负债比例、独立董事比例、无形资产比例、公司效益、营运能力的相关指标进行实证研究,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大股东持股比例与XBRL分类标准中的附注信息和上市公司披露的附注信息间的差异显著负相关,无形资产比例与XBRL分类标准中的附注信息和上市公司披露的附注信息间的差异显著正相关,营运能力与XBRL分类标准中的附注信息和上市公司披露的附注信息间的差异显著正相关。这表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无形资产比例以及公司的营运能力是企业制定扩展分类标准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为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完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扩展定义一些企业间共同披露的信息元素,提高其完整性;规范大股东的行为,提高科技水平,提升营运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管理机制的成熟发展;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推广XBRL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