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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作为晚清时代的一个著名学者,写文论诗、批词评曲,在文学艺术的多个方面都有建树。在他的理论著作中,最重要的是渗透着其艺术思想的《艺概》一书,全书共分六个部分,分别从文、诗、赋、词、曲、书法、经义等方面对中国古典艺术思想进行总结和评述。本文从《艺概》中的艺术学基本观念、刘熙载的艺道观、艺术创造论、艺术作品与欣赏论等方面来揭示刘熙载艺术思想的精髓。
首先介绍《艺概》之“艺”及艺术学基本观念。“学者兼通六艺”,此处的“艺”已不仅仅指的是六艺、六经,而是更加接近于现代意义上关于“艺”含义的理解,即包括文学、绘画、音乐等多种艺术形式。刘熙载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上,以更广阔的视域,用“艺”这个词将文、诗、词、曲、书法等艺术形式囊括其中,于此基础上探讨中国古典艺术思想理论,所以《艺概》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古典传统的艺术学著作。而且《艺概》涵盖的内容并不仅仅是对某一种艺术形式的探讨,也不是对于文学、词曲、书法等艺术形式分别探讨的拼盘,而是综合和贯通几种不同的艺术门类,在此基础上提炼艺术学基本思想理论,为从艺术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提供了条件。
其次为刘熙载的艺道观。有关“艺”与“道”的关系,儒家、道家、刘勰、韩愈、朱熹等人早有论述,刘熙载明确提出“艺者,道之形也”,融合了儒道两家的思想,认为“艺”为“道”之“艺”,“道”为“艺”之“道”,“道”、“艺”二者是不可分的,“道”灌注于“艺”中,“艺”体现着“道”,“道”是“艺”的根本和主宰。
再次为艺术创造论。艺术创作过程是艺术家主观的情感和客观的事物相结合的过程,创作主体处于核心的地位。刘熙载非常重视艺术家主体素质的提高,本文从艺术家的情感、养气、志向、品德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论述。创作过程中,刘熙载认为艺术家的创作要经过主体与客体的“物我无间”、“相摩相荡”的过程,并运用创造性思维进行想象、联想等艺术加工,具有创新发展观,在“古”之继承与“我”之创新之间达到平衡。
最后是《艺概》的艺术作品与欣赏论。刘熙载从具体的作品出发,提出艺术作品的阴柔阳刚之美,从而衍生出一百多对艺术审美范畴,如方圆、雄逸、壮韵、结实与空灵等等。同样刘熙载把自然本色美作为艺术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崇尚“自然”、“天然”、“天籁”的审美境界。在艺术作品的意境美中,他提出要达到“似花还似非花”这种“不即不离”的审美深境。对于读者的艺术欣赏论中,刘熙载赞同读者自身的能动性,不同的审美主体对同一作品的反应不同,并要求读者要深入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这样才能深刻理解艺术作品中作者想要表达的真实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