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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之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资源。在不断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能源问题愈来愈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优先发展水电能源是对能源资源最大的节约,是保证能源工业持续发展,满足构建和谐社会能源需求的必然选择。我国的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我国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水电与其相吻合,也符合当前的宏观产业政策。但是,目前水电行业面临着巨大困难。其中在现行税制设计上未考虑水电行业增值税进项环节基本不能抵扣的问题,造成企业税负过重,是制约水电行业良好发展的因素之一。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所谓的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上。自2004年我国在东北三省的八大行业开始了增值税试点工作,2007年又将范围扩大到了中部6省的26个市,继而于2008年7-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最近一次的增值税大范围改革,是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的全面铺开,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尤其是固定资产比重较高的水电企业,将能够在此次转型中获得较大实惠。基于以上认识,笔者选择以“增值税转型对四川水电行业增值税税负的影响研究”作为研究内容。论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从介绍四川水能资源的基本情况入手,分析四川水能资源开发现状及开发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四川水电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次通过分析生产型增值税对水电业发展的制约作用,得出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水电行业的发展的结论,并通过对二滩水电站转型前后税负的比较进行个案剖析,提出水电行业应对增值税转型的对策建议。照此思路,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该部分主要是介绍写作背景,文献综述,界定研究范围,明确逻辑结构。第二部分,四川水电行业的概况。首先介绍了四川水能资源情况及开发现状,其次提出发展四川水电行业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三部分,生产型增值税下水电行业增值税的税负。首先列举了我国生产型增值税下对水电行业的政策规定,其次通过对电力行业内部税负以及水电行业与其他能源行业的税负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水电行业税负高于其他能源行业税负的结论。第四部分,增值税转型对水电行业增值税税负影响的理论分析。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转型对水电行业增值税税负的影响,并通过增值税转型试点在转型后的增值税纳税额的情况进行验证。第五部分,增值税转型对四川水电行业增值税税负影响的实证分析。对二滩水电站进行个案剖析,根据获得的纳税数据对增值税转型前后二滩水电站的增值税税负进行实证研究,对比分析出增值税转型后水电企业的税负变化情况。第六部分,对策建议。以前三部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为基础,围绕研究中发现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建议。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选题新颖。由于增值税转型是在今年才在全国推广的,对此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二、是研究方法全面,逻辑严密。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实际数据分析的实证研究,以保证分析的全面、到位。三、是实用性强。本文仅从水电行业的角度出发,对其在增值税转型后的税负情况,从具体实际出发,通过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适当的可行性建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