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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五大报告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方略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尚与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存在很大差距,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如何实现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法治现代化,具有着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作为法治研究重要学说的“本土资源论”,曾经影响和启发了众多学人,本文正是由“本土资源论”出发,全面认识法治的“本土资源”,进一步厘清对法治的“本土资源”认识上的争议和利用上的误区,尝试论证我国法治现代化的“本土资源”路径——实现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之上对“本土资源”最大化利用。本文结构包括三大章八小节。第一章主要介绍何谓法治的“本土资源”。这部分内容,首先从“本土资源论”提出的社会背景、理论背景展开,进而从为何需要法治的“本土资源”、如何界定法治的“本土资源”两部分三小节逻辑性的、渐进性的认识法治的“本土资源”,最后通过对“本土资源论”认识论及方法论上价值分析,肯定“本土资源论”对我国法学研究、法治建构的重要意义所在。第二章主要介绍“本土资源论”引发的争议。以最具代表性的两种批判学说:谢晖的“引进经验论”和邓正来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来回顾争议。“真理不辨不明”,法学研究需要学说争鸣,分析争议,有助于我们全面、客观的认识“本土资源论”——坚持其合理性、承认其矛盾性。不仅于此,争议还给我们的法学研究、法治研究带来这样的理论意义:警惕“法治保守主义”、反思“法律实用主义”、认真对待“本土资源”。在全面认识争议的基础之上,本文进一步厘清对“本土资源”的两大认识误区:复古主义与排他主义。第三章主要介绍我国法治现代化的“本土资源”路径。“本土资源论”功在“破”而不在“立”,“本土资源论”本身以及其支持们一直以来重心集中在论证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究竟如何利用法治的“本土资源”,对如何使得“本土资源论”从理论层面走向法律实践,却较少研究。作为同是“本土资源论”支持者的笔者而言,尝试论证一条我国法治现代化的“本土资源”路径。这部分第一节指明我国当下一则处于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的法治现实,二则无可能走上社会演进型法治道路发展模式,进而得出第二节的主题结论:实现对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下“本土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立法面向中国现实、司法融合民俗习惯、法学研究本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