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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实验采用事件相关电位(event-related potential,ERP)技术,基于再认记忆的双加工模型探讨犯罪组与无辜组新旧效应差异,探测嫌疑人在记忆提取过程中的加工机制以及记忆检测过程中意识成分的参与程度。方法:本实验采用了“学习——测验”记忆范式,使用Neuroscan64导联脑电记录与分析系统,对选取的20名被试进行随机分组,分为犯罪组与无辜组,犯罪组被试在模拟案件后进行再认记忆,包括词汇判断任务和再认测验任务,分别要求被试判断词/非词和词语是否呈现过。而无辜组被试通过不同注意状态下学习材料,之后进行同样的再认记忆测验。分析比较犯罪组与无辜组被试词汇判断任务和再认测验任务诱发的ERP成分的新旧效应,结果:行为数据上反映,犯罪组与无辜组旧词的正确率都高于新词,反应时旧词都比新词时间更短。无论犯罪组还是无辜组,浅加工的正确率都高于深加工。ERP数据显示,犯罪组被试与无辜组被试在300-500ms和500-800ms时段都出现了明显的新旧效应。犯罪组的FN400效应表现在额区FCZ、FZ,顶区P3、PZ、P4,枕区OZ;无辜者表现在额区FZ、F3,中央区CP3,枕区O1、O2。犯罪组的顶区新旧效应表现在顶区P1、PZ,中央区C5,枕区OZ、O2,无辜组表现在额区F2、F3,顶区P3、POZ,枕区O1、O2、OZ。犯罪组被试与无辜组两种加工水平条件下的ERP波形相比,在170ms左右出现了更为负走向的视觉诱发反应,表现为投入更多的注意资源。结论:行为数据可以作为区分犯罪组与无辜组的一项参考性指标,犯罪组被试的反应时长于无辜组。犯罪组与无辜组被试在300-500ms和500-800ms时段有脑区激活位置的差异,脑区激活区域可以作为区分犯罪组和无辜组被试的一项指标。犯罪组被试在记忆提取阶段出现早期的视觉诱发ERP成分,与无辜组被试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