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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一个国家运行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曾说过,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税收关系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对和谐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征税权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导性权力,它彰显了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和内在价值,引导国家经济的走向,是其他积极权利的重要标准。研究征税权及其正当性的基础对于法学理论研究以及宪政理论的研究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税收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使得它对国家和公民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征税权具有强制力,而国家公权力与公民权力的达到平衡应体现为对征税权的约束力。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是财政政策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在当今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和国内税收政策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寻求征税权的正当性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推动和促进征税权的运行走上公平正义的道路,对税收法律关系实现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需求起着重要作用。征税权的法理诠释,主要是对征税权的基本内涵的考察,是通过来源、界定和权力属性的分析以及征税权与相关权利的阐述,在基本内涵之上并提出我国征税制度的现状问题,主要有税收立法的不完善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淡薄,从而引发对征税权正当性的思考。正当性的界定,作为本文的重要理论分析工具,主要对正当性的理论进行深入思考,并对各个学者的学说进行梳理,采取通过将合法性和合理性作为正当性的理论构成,阐述其作为征税权正当性的理论证成工具的重要意义。由此展开对我国征税权的合法性分析与合理性分析。征税权的合法性分析,通过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展开论述,形式合法性主要是通过《立法法》的征税决定权上做出调整;实质合法性更多的是从正义的分配关系的角度阐释,为征税权正当性提供有力的依据。征税权的合理性分析,通过表现形式和现实基础进行诠释,表现形式是对由公平税负原则和自由主义正义理论视角的论证;现实基础则是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纳税人权利保护进行分析,为征税权的正当性提供理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