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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前,中国并没有所谓的“潜规则”一词。但是没有潜规则这一说法并不代表没有潜规则现象。中国古话“没有不透风的墙”、科举考试舞弊、当代的商品回扣等都是潜规则现象的表现形式。在当代中国,潜规则影响了很大一部分现实生活,只要涉及利益的领域几乎都有潜规则的运行。吴思先生首次提出潜规则一词是在2005年发表的著作《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中。自吴思先生提出潜规则一词后,报章杂志都充斥着“潜规则”一词,使得潜规则一词深深烙印在读者的脑海,也使得潜规则现象引起大家的关注。潜规则现象在当今中国甚至全世界都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背景下潜规则的法理学研究显得格外重要。目前,潜规则在司法实践领域局限性较大,且该理论研究尚不深入仅仅处于摸索阶段。潜规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和体制原因。潜规则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作业成本,减少法律实施的效果,更反映了我们缺乏正式的法律制度。但对这一社会现象的简单的排斥反应的影响,不利于提高法律的社会控制效果。所以研究潜规则的法理学意义就是能更好的了解潜规则存在的原因以及更好的协调潜规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本文从概念和特征入手深入研究潜规则。第一部分先从中西方学者对潜规则的认知研究:西方学者主要从经济领域和社会学领域对潜规则做出相似阐释,国内学者自吴思首先提出潜规则这一概念后各学者从不同角度的研究,唐绍欣的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朱力的社会形态角度研究,吕小康从社会文化角度研究。最后给出笔者对潜规则的认识,认为潜规则是一种对目的价值追求而导致权力滥用的隐蔽规则。分析潜规则与规则、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及法律规则之间的差异,认为潜规则具有隐蔽性、普遍性以及实际效用性。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本文从法律、社会、经济、政治四方面具体分析潜规则产生的原因,并给出潜规则对社会的消极影响。第四部分做潜规则的可行性分析,从客观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即从立法、司法、法律程序三方面进行完善以及主观方面从改进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及重塑人情关系网三方面给出潜规则的治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