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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些公共问题受到政府重视成为政策议题,而有一些却被排斥在决策议程之外,即使是对那些成为决策议题的公共问题,政府制定解决方案的行为模式也是不同的。为实现对政府决策过程更为全面的理解,一方面要关注到因决策主体不同而导致的不同决策过程;另一方面要关注到因决策问题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决策过程。 当前关于我国政府决策的研究很少关涉到县这个层级,对决策过程的理解也过于单一化、简单化。本文通过对H省D县政府决策过程的研究发现,待决策问题的来源是多样的,自下而上的问题与自上而下的问题分别由不同的议程设置者根据优先序的排列进行筛选,然后上升为决策议题。县政府在制定关于议题的解决方案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行为模式,以县政府对决策议题的积极性和决策系统外界对议题解决的支持度为维度划分出四种决策模式:外参借力模式、关门内参模式、逐级动员模式、拖延搁置模式。 之所以县政府有选择地进行议程设置,并以不同的模式制定决策方案与当前的行政理念、组织内外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影响因素有关。在这些特定因素的制约下,D县政府决策过程从总体上呈现以下特征:决策者集多种角色于一身;以封闭的非正式决策为主导;决策责任的可流动性;权变地保持无冲突决策与使用自由裁量权。基于对D县政府决策过程的深层次反思,研究者认为在未来向民主科学决策转型的改革道路上,可以考虑从加强制度约束出发,进一步规范官僚的价值选择,实现官僚理性,充分发挥专家权威在决策中的作用,实现向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理性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