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巴塞尔资本监管协议作为目前国际比较通行的银行监管制度,全球超过半数国家引用,巴塞尔协议的发展模式和其作用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协议作为目前国际金融界最热门的监管协议之一,巴塞尔协议三也在2013年正式在全球开始实施,这又要求许多学者和政府工作者们对其深入研究。巴塞尔协议三作为一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起草的关于银行资本监管的协议,其效力的特殊性决定了各个国家在采取和实施该协议过的过程中和其他国际协议有着诸多不同之处。可以说巴塞尔协议在简短的30多年发展过程中国家自愿遵守或者实施数量最多的协议。因此,从国际法视角分析巴塞尔协议或许对于我们再次认识和研究巴塞尔协议带来新的认识。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过程中,而每个阶段的变化也往往体现了这个阶段的变化趋势。巴塞尔协议三同样如此,在新的发展过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银行监管的追求莫过于“稳健性”,诸多国家和地区都积极实施该协议,或者将其与国内法相协调,而非盲目跟从。无论从协议条文内容,还是各个国家实践都体现了“稳健性”的特征。因此,抓住事物本质来研究事物将对我们认识它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理论上的研究除了丰富理论之外,其对于实践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国作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国,在全球普遍承认和实施巴塞尔协议的背景下,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存在问题,结合巴塞尔协议三,完善国内银行监管法律,这样不仅为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发展国际化提供了路径,也对我国银行资本监管起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