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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服务是关系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而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上的主导责任对农民利益保障起着最关键作用。近年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等问题突出,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这引起了诸多社会矛盾冲突。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的政府行政模式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具有很大理论启示,本文运用这些理论对政府和市场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上的责任分担及政府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的基本模式进行了分析。
首先,本文对农村公共服务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政府行政的两种基本模式,讨论了政府责任和公共服务供求理论;强调了农村公共服务中农民参与的重要性。
其次,从建国后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经历的三种供给模式和正在进入的“和谐社会”时期供给模式、农村公共服务的现状、造成农村公共服务发展迟缓的原因等方面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投入,公共财政支出在农村的投入比重应该增加。同时,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的责任。
最后,运用农村公共服务理论研究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模式改革问题,分析了政府、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民等在农村医疗保障上的关系。通过分析,我们提出建议:政府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来发展农村医疗保障,即在贫困地区、一般地区和富裕地区三个不同类区域划分政府与市场对农村医疗保障的不同职责范围;建立专门的农村医疗保障管理机构,为贫困农民提供公立免费医疗;加强监督、管理和立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向一体化的医疗保障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