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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财产保险公司均使用再保险合同作为管理承保风险的避险工具。近十余年来,由于财务金融工程的快速发展,促使保险避险工具的多样化,一些知名的国际金融保险集团相继的推出财务再保险、负债型避险或股权型避险等工具。本文将讨论财产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及这些风险管理的各种避险工具的理论模型与实践,同时也推导出不同的避险工具在损失前后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再保险合同是产物保险企业传统的避险工具,因此本文首先讨论再保险的演进,订价模型,并指出再保险经营出现的各种困难,因而有新型避险工具的出现,使产险公司除再保险外,还可利用资产负债表外的项目来获取风险融资。
对于新型避险工具的探讨,在本文中将以巨灾风险债券与巨灾权益看跌期权分别作为负债型避险与股权型避险工具的代表,探讨其运作、要件与订价模型。本文对于巨灾风险债券的订价,采用寇司与彼得森(C&P)根据均衡订价理论推导出巨灾债券订价模型,结合利率期限结构模型及巨灾风险机率模型构成一个完整模型,以TWN电力公司的实际数据为例仿真设计多种地震风险债券,研究结果发现两个事实:(一)当假定的损失摊赔启动条件愈高,债券价格愈高;(二)当本金可回收比率愈高,即是本金保证部份的金额愈高,债券价格愈高。故损失摊赔启动条件、本金可回收比率皆与债券价格成正向关系。
本文对于巨灾股权看跌期权的订价模型,是利用Amin(1993)所提出的二项式模型,并考虑其操作模式而设计。模型基本参数的设定也与Amin(1993)的模型参数一致,并将每一种参数做微幅调整,以测定每一参数变动对价值变动的影响。试算结果巨灾股权看跌期权的价值0.5465小于Amin的欧式看跌期权价值0.668。在理论上,巨灾股权看跌期权合同属于美式期权,其价值应较欧式看跌期权为高,然而巨灾股权看跌期权是为双启动机制合同,除须符合价内的条件外,第二项条件为巨灾的发生,二项执行条件皆符合才能执行合同。巨灾的发生机率降低了执行巨灾股权看跌期权可能性,因此也降低了巨灾股权看跌期权的价值。本实证结果也印证:巨灾股权看跌期权的价值与履约价格、合同期间、巨灾发生次数及损失变异数呈现正相关,而与期初股票价格呈现负相关。
除此之外,本文分别使用Shimpi(2001)与Doherty(2003)相关著作的一些模型与案例发展出资产负债表模型,从综合型风险管理的角度切入,分析这些避险工具在损失前后对资本结构变动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采用不同的避险工具在损失发生前,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具有差异性存在,其中以负债型避险工具较佳但不明显;在发生损失融资后的情形,由于不同的融资来源严重的改变资本结构,而显现:采用股权型避险工具的公司价值大于采用负债型的避险工具,但采用大量的股权型避险工具会使流通在外的股数大量增加,而不利于公司的股价。因此,对于避险工具的使用,宜采用综合方式,以求损失融资后公司资本结构的最适化。最后,本文透过对国内宏观的金融环境分析、产物保险与再保险市场的经营状况,分析在国内产险业发展新型避险工具的可行性。首先归纳出采用这些新型避险工具的实施要件,除了保险企业完善的内部条件外,宏观上还需成熟的金融环境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