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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是英国资产积极革命后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但是对近代西方思想界影响最广泛的是休谟的《人性论》。休谟《人性论》中的思想学说涉及范围很广,除哲学外,他对政治学、伦理学以及后来的心理学、美学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休谟的《人性论》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休谟的生平和著述。休谟12岁被送入爱丁堡大学法律系。18岁开始研究哲学,在以后的数十年中,他潜心钻研哲学。1739年出版了他的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人性论》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在以后的学术生涯中休谟先后出版了《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则研究》、《道德与政治论文集》、《政治论谈》、《自然宗教史》、《英国史》等。身后刊布的有《自然宗教对话录》。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休谟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休谟生活的年代,英国正处于工业革命的准备和开始阶段,通过1688年的光荣革命,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妥协而告终。辉格党,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表,与土地贵族的政治代表--托利党进行着争夺政治权利的斗争。休谟在其1752年的《休谟政治论文集》中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16-18世纪,尤其是17世纪下叶到18世纪初的科学发展也对休谟的思想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休谟生活的年代被称作“启蒙时代”,这时苏格兰启蒙运动集中在三个领域:历史、道德哲学和经济学。在这三个领域中,休谟都有自己的建树。他直接继承和发展了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吸收了牛顿力学的实验科学的方法和原则,表现出他“温和的怀疑主义”倾向,这一切都说明休谟的思想根源是广泛的和值得讨论与研究的。
第三部分,休谟重要代表作《人性论》概述。本部分主要根据《人性论》的基本结构,从知、情、德三个方面介绍《人性论》一书的主要内容。其中第一卷是《人性论》的认识论基础,第二卷讲述了休谟对情感的分析。以前两卷为基础休谟《人性论》的第三卷主要探讨人类的道德起源和作用,并确立了休谟关于社会政治思想的正义规则。
第四部分,以《人性论》为基础的休谟思想的体现。人性问题既是政治主题也是哲学主题,这正是休谟与其它思想家不同的地方,也是休谟的独创之处。从知、情、德三个角度来论述人的本质,是休谟人性理论的核心。休谟的不可知观点是彻头彻尾的,它不仅怀疑客观实体在物质上的存在,同时也怀疑它在精神上的存在。所以,照他看来,神的本质、特征、能力、作用等,都是我们所不能证明的。休谟宣传这种观点,当然使宗教教义发生动摇。本章最后讨论了休谟的社会政治思想,主要探讨正义规则问题,这部分是休谟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休谟思想的最终社会实践。
第五部分,休谟思想的影响。主要阐述了休谟思想对以后思想家们的启发和影响。受休谟哲学思想影响最大的是康德,斯密和边沁等重要思想家在其他领域也对休谟的思想有一定的继承和发展。总之休谟在伦理学、美学、宗教哲学等方面也有许多卓越的理论建树。可以说休谟是西方思想界最为重要的思想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