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股市场IPO抑价现象的实证分析——基于发行人盈余管理和中介机构声誉的视角

来源 :复旦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ouheng1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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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是指新股上市交易首日的收盘价显著地高于其发行价从而产生的超额收益。自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学术界对于IPO抑价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全球范围内的IPO平均抑价率约为30%,新兴市场的IPO抑价率显著高于发达国家的IPO抑价率,我国的IPO抑价率又显著高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自从我国建立股票市场以来,A股IPO抑价率长期居高不下,形成了A股“新股不败”的神话,造成大量打新资金囤积在一级市场,市场效率低下。本文研究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是否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投资者能否有效地识别发行人财务数据中的盈余管理信息进而合理定价。以承销商为首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声誉能否作为信号传递工具在我国是否显著?声誉好的中介机构能否降低发行人的IPO抑价水平,减少“留在桌上的钱”?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利于理解我国IPO抑价的影响因素,为规范市场利益主体行为和推动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接着,本文对于相关的经典的IPO抑价理论假说进行梳理总结,借鉴西方学者提出的赢家诅咒模型、信号传递模型和承销商信息垄断模型,本文结合IPO过程中的发行人盈余管理和我国保荐承销的制度,分析发行人的盈余管理各个组成部分和中介机构声誉机制对于中国A股IPO抑价的理论上影响机制。然后,本文提出相关的研究假设,选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588家中小板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构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从发行人盈余管理和中介机构声誉的视角对于中国A股市场IPO抑价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最后,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发现,发行人盈余管理对于IPO抑价率有显著影响。发行人盈余的现金流量及操控性应计与其IPO抑价率正相关,发行人操控性应计越大,IPO抑价率越大,现金流量越大,IPO抑价率越大,投资者不能识别出发行人所进行的会计操控,往往还是基于报告盈余对公司进行定价。以承销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的声誉对于IPO抑价的影响不显著,承销商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和律师事务所声誉均不能有效降低IPO抑价率,中国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声誉机制还不显著。最后,本文从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各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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