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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希龄在1917年京直水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灾后救济,并提议由政府组织大规模救灾。后经政府委派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负责整个灾区的救济工作。熊希龄在督办处成立后,组织人员勘查灾情,制定救济计划,积极筹款,规划赈济和河工事宜,各项救济事务次第展开。在救济过程中熊希龄联络京直地区各级官员及各地慈善团体组织、个人,对灾区进行联合赈济。最终形成了以督办处为主导,社会公共力量共同参与的官民合赈的局面。1917年京直水灾救济成为熊希龄慈善事业的开端,为他以后的慈善救济事业积累了经验。他在救济过程中筹集资金,统领大局,协调关系,克服重重困难,使灾区人民得以全活,使此次救济卓有成效。熊希龄的慈善救济思想在救济行动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