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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是指直接从事计算机软件产品制造或软件服务活动的企业的集合,从构成上可以分为软件产品与软件服务。从世界软件产业的发展轨迹来看,不少国家在软件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都伴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有税额减免、投资减免、费用扣除、加速折旧等。我国自《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文)实施以来,软件业产业规模从2000年的59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51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6.1%。我国软件产业近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与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但税收政策在扶持软件产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税收优惠政策结构失衡、税收政策对中小软件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将有利于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因而对我国已有的软件产业税收政策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尤其是18号文件在2010年就要到期的情况下显得更为重要。本文试图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侧重定量分析,通过对软件产业税收政策效果的综合分析,即通过对软件产业税负与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比较分析和对典型上市软件企业税负的微观分析,得出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软件产业的发展,政策效果显著。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软件产业发展中的税收政策的积极经验,进而提出下一步完善我国软件产业税收政策的思路和政策建议,在保持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及稳定性的基础上,针对软件产业的发展阶段,结合税收政策手段本身的政策效力,使软件产业的发展阶段和具体的税收优惠手段相匹配;在税收优惠对象上要向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活动倾斜而非向单一的软件企业优惠,尽可能将两者结合起来;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出发,政策优惠应更多地向中小软件企业倾斜,而不是完全向大企业集团倾斜。具体建议是按照税种逐个完善,依据软件产业发展的具体阶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和其他政策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