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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脱离概念的提出,旨在解决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人中途停止犯罪或者阻止其他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但未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的中途退出者的责任认定问题。虽然我国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着共犯关系脱离的现象,但是我国刑法中并未就共犯关系脱离做出专门规定,实践中的处理也缺乏统一的标准。本文立足刑法理论,在借鉴外国刑法理论关于共犯关系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将该理论引入到我国刑法当中,结合实践中的案例,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主体分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共犯脱离问题的概述,本部分由具体案例引出共犯关系脱离问题的存在及该问题解决的必要性,然后提出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分析共犯脱离与共犯中止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和区别,在此基础上对几种代表性学说进行论述,阐明个人观点。第二部分是认定共犯关系脱离的基准,该部分首先论述了共犯脱离处罚根据的几种代表性学说,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个人观点,然后重点分析以因果关系切断为理由的学说,并对认定共犯关系脱离的基准进行阐述,最后提出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基准。第三部分是共犯脱离的具体类型及个人评析,重点分析共同正犯的脱离,对教唆犯和帮助犯的脱离条件也进行了一定的探讨。第四部分是共犯脱离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该部分首先评析了国外对脱离者进行处罚的模式,然后立足我国实际,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