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财政制度研究

来源 :河北经贸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jjcum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场失灵的现象决定了政府必须介入环境保护,政府的职能也决定其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环境公共物品中将担任重要的角色。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环境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实现政府财政干预并促使经济主体在市场行为中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本研究在分析环境财政制度内涵的基础上对环境财政收入理论和环境财政支出理论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探讨。同时,通过分析找出当前环境财政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使环境财政制度作为实现当前环境保护目标的有力的制度保障,使政府能更好地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本论文以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理论支撑,通过运用理论分析方法,阐述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进而界定了环境财政的概念,阐释了环境财政制度体系的内涵。环境财政制度包含三个构成部分:资源环境产品的定价制度、环境财政收入制度、环境财政支出制度,三者是环境财政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着重研究了环境财政制度的两个构成部分:环境财政收入制度、环境财政支出制度。通过对比分析、图表分析等方法,重点对环境财政收入制度、环境财政支出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在环境财政制度安排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完善环境财政制度提出建议。   环境财政收入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以我国目前的环保措施而言,主要是以收费为主,征税为辅,独立环境税缺失,少量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措施零散地存在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有关规定中;税收优惠相关的措施还不够完善,条款很分散,直接支出为主要方式,没有实行预算管理,缺乏立法支撑;排污费标准偏低,征收范围过窄,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率低;生态补偿收入制度不完善;排污许可初次分配存在公平性问题,排污权交易缺乏市场机制,配套制度供给不足,排污权交易立法滞后,缺乏完善统一的法律法规的支撑;生态服务资源初始多为无偿占用等。而环境财政支出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治理污染投资支出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环保部门经费不足,环境科技投入不足;环境财政补贴对资源环境产品价格的扭曲;环境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   国外在环境财政收入制度,包括环境税收制度、环境收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收入制度方面积累了不少可借鉴的经验,而在环境财政支出制度建设方面,也有很多有益的探索,如保持较大的环境财政支出规模,实行环境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设立国家环境基金等。通过对国外经验的分析借鉴,文章针对当前我国环境财政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环境财政收入制度和环境财政支出制度的对策。环境财政收入制度方面:对现有税制进行绿化;完善环境税收优惠制度;积极探索开征独立环境税;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深化排污费改革,加强生态补偿收入和完善排污权交易,促进生态服务资源初始有偿取得。环境财政支出制度方面:理顺环境保护支出中的事权财权;构建政府主导的环境投融资体系,提高环境投资总量、优化环境投资结构;保障环保部门的经费支出,增大环境科技投入;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增加环境因素,完善环境保护财政补贴,整合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环境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等。
其他文献
近几年,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生产者服务的增加,不同于传统的无形、非标准化和不可存储的服务业,“可贸易”的服务外包产业孕育而生。虽然服务外包产业在中国发展起步较晚
在计数模型的分析探究中,经常会遇到计数资料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当变量的方差大于期望时,便存在过离散现象。由于大量零值的存在而造成期望与方差之间的差异,便是零膨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