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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环境合作是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框架下争议较小、成果丰富、效应显著、潜力巨大的合作领域之一。上世纪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后,1977年日本环境代表团访华,标志着中日环境合作的开始。中日环境合作机制的总体布局呈现三个特点:政府协定为环境合作设计框架、富有成效的合作项目为环境合作提供引擎、以中日环保合作机构为实施组织。三十多年的合作实践,中日环境合作的机制化趋势明显,机制构建的框架不断充实、扩展、完善。本文从中日环境合作实践和环境合作机制理论视角出发,结合建构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对以下问题进行探讨: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建构的理性基础与现实需要;中日环境合作机制与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内在逻辑;中日环境合作机制与东北亚区域多边环境合作机制的关联互动;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建构的困境及未来展望。本文共有七部分,除绪论和结论部分外,文章分为五个章节:第1章是理论阐释部分,包括国际机制的概念内涵,国际环境合作机制的有效性及中日环境合作机制的理性基础;第2章回顾了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建构的历程,指出机制建构是中日环境合作客观需要与主观追求的结果,同时与东北亚区域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密切互动;第3章梳理了中日环境合作机制的框架设计,通过内涵透析和相关因素的讨论明晰机制的建构网络;第4章从国际环境合作机制理论和实践经验两个维度指出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建构的困境;第5章对中日环境合作机制的建构提出顶层设计、机制整合、资源优化的期待展望。在中日环境合作实践与环境合作机制理论的双重视角下,深入解析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建构的历程、架构、路径。作为盘活中日关系的重要一环,中日环境合作机制,在东北亚区域环境治理合作浪潮下,有望通过顶层设计、功能深化、资源整合实现自身的稳健发展并发挥对中日关系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