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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处于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初中生,是我国未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之一,他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着我国的法治水平。培养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旨在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并且会用法的意识。培养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他们健康成长,能够促进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进步与完善,使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秩序得到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最终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本文以具体的、典型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初中生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访谈法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从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对待法律的情感以及守法和用法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当地城市初中生做了对比后发现,在欠发达地区,相比于城市初中生来说,农村初中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从总体上看,并不乐观。他们在培养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存在培养方式单一、培养内容不全面和培养理念欠缺等方面的问题。 在了解了法律意识现状的基础上,本文从学生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综合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且结合这些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联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立体式教育”模式,主要是建议农村家长要不断地“充电”,以满足自己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过程中担当责任的需要;倡导农村教师要结合“主体间性教育”和“互联网+教育”的思维,不仅要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注重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这也是实现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使全国人民进入大数据时代的前提;建议基层政府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以及通过加快城镇化的方式,改善农村初中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社会环境。 改变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通过各方面的联合努力,培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已经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一项紧迫任务。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生这一特定群体,本文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并且结合多方面因素,经过具体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使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生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能够得到切实地培养和提高,期望本文研究成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