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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一直是作为一种政府行为,课程改革主要是由国家教育部来决定的,并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意志为依据,由少数专家特别是体育课程专家来制定体育课程标准,通过行政命令(主要是颁布正式文件)来推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学校、教师、学生被排斥在体育课程决策之外,学校、教师和学生对于体育课程的决策过程(包括价值理念的界定、体育课程的编制等)并不抱任何怀疑的态度,他们只是体育课程的接受者,其任务就是忠实再现体育课程,并旨在发挥其功能内寻求革新、改革和调整,这些都将削弱地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抑制了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参与体育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今出台的三级管理体制、一纲多本、教师角色转变(从课程的执行者到设计者),学生自主性加强都预示着体育课程的决策主体正在发生着变化。 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教育专家关于课程决策和体育课程决策的有关阐述,回顾及分析我国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存在形式及发展历程;利用人的有限理性说和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内生性,构建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理论框架;在空间上,从体育课程内部,包括性质、教学过程、课程评价在与决策主体的关系中探究体育课程决策主体多元化问题;在时间跨度上,从探讨、分析行政主导型体育课程决策主体构成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包括其基本假设、本质属性、存在依据、价值观、基本规则等,解说其弊端,为体育课程决策主体多元化找出背景上的依据,并探究自主性体育课程下多元决策主体的复杂系统论、依赖的条件、原则、基本的权力关系、及关于其关键环节产权的界定等,并最终得出结论: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多元化将是我们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发展趋势;体育课程的和谐发展,需要我们实现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多元化,即个人自身按照自己的价值需求和认识去界定体育课程的范围,并以相互竞争的方式来促进体育课程中个体的发展和体育课程知识的广泛传播。 本课题试图为体育课程改革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为体育课程决策主体的发展趋势提供科学依据和前瞻性预测,为今后的体育课程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