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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各国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国策,城镇化是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要求,农村和城镇之间经济、社会、生活发展不平衡已经是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意义更加重大。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农村和城镇在社会经济方面取得巨大成绩,但同时农村和城镇之间也存在巨大差距。目前,吉林省响应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之间相处依存、相互补充和相互协调发展,农村和城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如何推动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之间协调发展,还需要对两者之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了解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总结分析了选题范围内的国内外文献综述,了解到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性,为全文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二部分从理论上阐述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内涵及相关关系,分析了吉林省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必要性,探索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之间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机理,表明农村和城镇在合理政策指导下,是可以实现两者统筹发展的,指出政治经济改革是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途径。第三部分从经济、社会和生活三个方面阐述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现状和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差距现状,了解到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第四部分在以上分析基础上,从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活系统等方面构建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运用熵权TOPSIS法和协调发展模型,对当前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按区域分析吉林省东部、中部和西部各地区协调发展的总体水平,得出中部地区是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最高的地方,其次是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是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最低的地方。第五部分主要借鉴国外和国内城乡协调发展的经验及启示,为以后农村和城镇之间健康、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第六部分通过上文研究,分析了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存在的差距,提出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即应该发展以大城市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重点发展中小城镇、发展农村与城镇边缘区的发展模式,通过这些政策的提出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