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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意义重大的会议,同时也在我国掀起了一场新的问责风暴。据统计,2013年全国共问责21464人,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中管干部达55名,问责范围之广、问责力度之大都属空前。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限权、依法问责、依法治贪”成为必然趋势,在制度上进一步保障前期的反腐成果。这些都充分彰显了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理念,推行现代行政问责的决心。建立和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塑造责任型政府。 行政问责制起源于近代西方国家,体现了“责任行政”的原则,是西方国家建设责任型政府的具体体现形式。在我国,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的关注,责任型政府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有力的推动了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但目前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建设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讨和完善。本文通过对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研究,总结中美两国各自的内容和特点,分析我国行政问责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完善我国问责制的具体措施,在理论上进行一定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国内的中外行政问责制比较研究理论体系,在实践上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介绍问责制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描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述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论述行政问责的相关理论,本部分从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及内涵的角度来分析,对其构成要素和理论基础加以说明;第三章对中美两国的行政问责制进行比较分析,系统地论述中国和美国的行政问责制产生的背景,以及各自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并引入两国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第四章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包括:法律体系存在缺陷、主客体缺乏明确性、行政生态环境有待改善、配套机制尚不健全等;第五章探讨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对策建议,通过之前的分析论述,探寻我国行政问责制有效运行的路径和方法,包括:推进行政问责制的立法进程、明确行政问责制的责任体系、建设新型的行政问责文化、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配套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