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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我国后世文学创作的源头。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的文化属性引起了众多研究者的注意。比较而言,从两性关系之习俗的角度对《诗经》文化属性的研究还相对较零散。鉴于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诗经》的基础上,揆诸历代史籍记载,征之当今学术成果,考之《诗经》文本,从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伦理学等多个角度对《诗经》的全部诗歌,特别是其中的婚恋诗进行细致的归纳分析。以两性在其自然生长过程中必经的恋爱、结婚这一过程为线索,从两性审美习俗、两性恋爱习俗、两性婚俗、两性婚后生活习俗四个方面对周代男女两性关系之习俗进行总体性研究。以此还原诗经时代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角色变化及其与当时社会的协调状况,并且追根溯源,揭示其形成的内在的、本质的因为。
《诗经》时代,在两性审美中男女皆以硕大为美。对男性而言,首倡仁德、温其如玉;对女性而言,貌美和德善的统一是审美的最高标准。两性的婚姻恋爱已经受礼法的制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婚是缔结婚姻的主要形式。贵族男女婚姻的缔结还融入“附远厚别”的政治色彩。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婚姻制度建立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形式。男子在婚姻关系中占居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男子的弃旧迎新,一旧多新,均在礼所充许保护的范围之内。至于女子,一旦进入婚姻关系,那就任人摆布了,女子幸福与否全看她自己的运气,女性没有丝毫的自主权,连归宁父母都受到种种限制,这也是《诗经》弃妇诗产生的因为。另一方面,统治者也考虑到男女本能需求的满足与家国稳定、增殖人口、壮大宗族的需要,保留了“仲春之月会男女”的原始遗俗。这就为男女的结合留有一个相对自由的口子。仲春之月也是上古的祭祀月,这样各种宗教祭祀节日就成为诗经时代男女的恋爱和婚配节。花草子实,儷皮美玉皆成为他们传情的媒介。男女,特别是民间男女在缔结婚姻之前有一个相对自由的恋爱阶段,这也是《风》诗大量情歌产生的因为。
通过对《诗经》两性关系之习俗的整体性研究,我们可以看到诗经时代男子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领域中已居于主导地位,女子处于从属地位,女性独立的人格和自由在逐步丧失,两性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两性不平等的差距和汉以后的整个封建时代相比逞递增趋势;贵族男女和平民男女之间的不平等逞递减趋势。对《诗经》两性关系之习俗的研究,不仅使我们能够了解当时的婚恋文化和男女两性的生存状态,而且能够从一个侧面了解诗经时代的政治、经济、伦理、社会人际、风俗嬗递等;同时也为我们今天更好的认识两性差异,构建和谐两性关系提供历史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