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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中0-18岁残疾儿童约1396万,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813万。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日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受视觉、听力、语言和智力障碍的影响,残疾学生对行为的认识能力、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都相对较差,那种抽象、空洞、枯燥乏味的说教式教育往往引不起他们的兴趣,收不到应有的效果。而富有感染力的音乐教育对他们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和教育性,通过一个个曼妙的音符,可以开启他们的思想,使他们能够懂得抽象的道理,提高鉴别能力,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本文通过对人本主义音乐教育理论的分析,明确了残疾人的人本主义音乐教育应从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的高度提出音乐教育的目标要求,从“纯粹音乐”教育中解脱出来。人本主义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并不是音乐活动的有形结果,真正重要的是要唤起创造的热忱,使残疾人在创造音乐形式和美的感觉的过程中获得美感体验,帮助每一位残疾人提高到一个更高的精神文化层次。人本主义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在于音乐本身,而是通过音乐教育培养残疾人的创造能力,让残疾人经过内在的创造力和自我实践的过程,克服肢体、情绪、语言、认知等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困难,以利于残疾人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和热忱的精神面貌去应对新世纪社会的变化。本文分别针对视障学生、听障学生和智障学生的生理特点,对音乐教学领域中的歌唱教学、器乐教学和欣赏教学进行了具体的论述。明确了残疾人音乐教育和开发,必须充分了解残疾的个性特征,必须充分挖掘他们感官代偿的能量,在音乐教学与实践过程中,培养残疾人的兴趣和音乐鉴赏力,以体现出特殊音乐的独特魅力。通过对残疾人的音乐教育特点的深入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明确了人本主义音乐教育对于残疾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起着的重要作用。残疾学生通过人本主义音乐教育,不仅能提高音乐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音乐的渠道实现残疾学生生理缺陷补偿等作用,促进他们广泛参与社会、回归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