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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李隆基《孝经注》是“十三经”中唯一一部唐人注和“御注”。自唐以来,被历代学者视为研究《孝经》学的主要文献。本文试图结合政治和经学的双重视角,通过梳理唐以前的《孝经》传本和《孝经注》的成书过程,考察御注与疏文的关系,以文本分析为基础,从而揭示李隆基“帝王注经”背后的政治意图及其“移孝于忠”的基本思路,并重新认识其在《孝经》学史及隋唐经学史上的特殊地位。《孝经》的流传有今、古文之分。今文本有郑玄所撰的《孝经郑注》,古文本有相传为孔安国所著的《古文孝经孔传》。至隋代,本已亡佚的《孔传》又出现于世,刘炫对之加以考定而作《孝经述议》。此书真伪虽有争议,但学术影响巨大,与《郑注》形成分庭抗礼之势。正是《孝经》注本存有分歧和争议,至唐玄宗下令重新质定孔、郑二家,刘知几和司马贞等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孔、郑二家的争议并未终结。有鉴于此,李隆基开始了重注《孝经》的准备,这是梁武帝萧衍御注《孝经》这一惯例的延续和再现,李隆基出于政治和学术的双重考虑,确立《郑注》为主、《孔传》为辅的基本立场,并参考诸家学说,历时三年而在开元十年(722年)完成并颁布了《孝经注》,这一注本被称为“开元本”。“开元本”于天宝二年(743年)重修,这是李隆基第二次修订《孝经》注本,并于天宝四年(745年)将《孝经注》刊刻于石,即现存的《石台孝经》。天宝五年(746年)《孝经注》又进行第三次修订并颁行中外。元行冲疏文依据的是“开元本”,元氏谨遵“疏不驳注”原则,主要集中于文物典章的疏解,对于御注义理发挥甚少。李隆基《孝经注》一书的思想,包含着三对较为突出的范畴,分别是“孝行”与“孝道”、“爱”与“敬”、“忠”与“孝”。孝行与孝道乃是郑玄、王肃二学的重要分野,李隆基所着眼的,乃是君父之道在“孝行”上的落实,从而不能不提到“孝行”的教化意义和神圣色彩,因而吸收了以“孝道”为主题的王肃经学,认为“孝行”即“孝道”,二者内涵已无多大分别。爱、敬之义是东晋南朝时期学者热衷议论的话题,隋代延续了南朝“先爱后敬”的思想;至唐代李隆基《孝经注》通行后,则一反刘炫等人的陈说,提出“先敬后爱”的观点。至于忠孝之别,则是汉末以来长久议论的话题,两晋及南朝,学界普遍持有“孝先于忠”这一士族名门的本位立场,李隆基《孝经注》则有意强调忠,且完成了“移孝为忠”的嫁接。研究李隆基《孝经注》,不能不涉及邢昺疏。北宋邢昺以李隆基《孝经注》为底本,本着“遵从为主,略有删减”的原则整理元行冲疏,从而根本维护了李隆基注的权威性。可以这样说,《孝经注》能融合《孔传》、郑注本,成为儒学史上普及最广的经典之一,也与宋代官方的遵从和认可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