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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失败,归根到底在于经营者线性激励契约的问题。这充分说明由于我国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社会制度、思想文化等的特殊性,西方传统委托代理理论并不能真正解决我国企业经营者的代理行为。因此需要对我国公司的经营者的代理行为及控制机制进行专门的研究,这无疑使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章首先以行为控制理论为基础,设计了经营者代理行为控制制度,通过严格的数学证明和推理认为:现代企业必须建立_套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来扩大经理的控制回报差异,实现对经营者代理行为控制的目的;其次,基于新的“多目标现实人”假设,对经营者的组合激励模型进行了若干扩展研究;最后,运用我国上市公司公布的最新年报数据,对经营者组合激励效用进行测度研究,并运用Logit模型分析了组合激励机制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