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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后备力量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一定的军政素质,能适应现代高技术信息化战争要求的国防储备力量,它主要包括预备役、民兵和军训大学生。国防后备力量是一国战争潜力的重要表现。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开始出现国防后备力量的雏形。当时分两级兵役,一级谓之“正卒”,即常备军;另一级谓之“羡卒”,即后备军。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防后备力量则始于18世纪的欧洲奥地利、法国、德国等国家。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国防后备力量的培养,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教育全民化、培养规范化、保障完善化、培养方式社会化、培养人才专业化等特点。1904年清朝政府在其批准的练兵处的条陈中规定,新军之役分为常备军、续备兵和后备兵,标志着中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开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国防后备力量培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新军事变革的不断演进,我国传统国防后备力量培养中存在的封闭、分割、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弊端日益凸显出来。为此,我们必须着眼于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的需要,并积极借鉴外军后备人才培养的经验,遵循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教育学规律,进一步完善国防后备力量的分层培养模式。完善国防后备力量分层培养模式,关键是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对国防后备力量采取不同的培养方法以达到预期的目标。为此,必须打破人才培训的分割状态,在初、中、高三级培养模式中,确保预备役、民兵和大学生的培训在时间上具有继起性,在空间上具有并存性。当务之急,就是要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长远战略出发,科学划分后备力量的建设层次;调整改革国防后备力量领导管理体制,理顺后备力量管理的层级关系;建立健全后备力量分级培养的保障体制;优化后备力量的层级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后备力量分级培养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