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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公民参与的兴起,公民参与立法问题已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目前研究该问题的学者主要集中在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领域。在刑事法学领域,学者们对此问题少有关注。刑事立法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在我国仍属新生事物。公民参与刑事立法是刑事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具有重大意义。有鉴于此,本文对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研究。 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对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实践进行考察。分析了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宪法法律依据和参与方式,并归纳了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的特点。 第二部分对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不足及原因进行了研究。首先,指出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存在不足,表现在参与主体不够广泛、参与能力需要提高、参与方式比较单薄、参与实效性不足共四个方面。其次,分析了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发达、政治法律制度不完善、公民文化不发达、公民社会不健全。 第三部分对完善我国刑事立法过程中公民参与提出应对之策。在宏观方面,建议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公民参与刑事立法提供物质保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公民参与刑事立法提供制度支撑;发展公民文化,树立公民参与理念,为公民参与刑事立法提供思想动力;加强公民社会建设,培育社会团体,为公民参与刑事立法提供组织支持。在微观层面,从扩大公民参与主体、提高公民参与能力、拓宽公民参与方式、增强公民参与实效性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