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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改革工作也需要进入到全面深入和细化之中。PPP模式的出现和逐步完善也在进一步的为我国投融资改革中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明一条方向。PPP模式就是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的借助政府与市场这双向的力量,联合启动以此来实现经济的推动发展。山西省的PPP项目也在稳健的开展,但同时也面临新形势、新业态、新问题的挑战,例如PPP模式下招投标的相关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招投标中政府和企业合作规范不够细化,招投标管理相对比较分散,在出现分歧和特殊化事项中解决机制不完善,招投标中社会资本参与难度大,招投标中政府的监管难到位等问题。本文提出了要建立一个既统一又对外开放、既有竞争又充满秩序的PPP模式招投标市场准入体系,要转变好政府的各方面职能、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细化政策措施、完善项目流程工作来引导PPP模式招投标。本文以PPP模式理论研究为基础,对山西省PPP现状进行分析,深入了解山西省PPP模式招投标的总体情况,从招投标运作中的市场秩序、政府职能、工作流程、部门协调及企业参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山西省PPP模式招投标运作特有的问题,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完善山西省PPP模式中招投标运作的市场体系、转变山西省PPP模式中招投标运作政府职能、健全招投标运作流程、建立招投标运作部门协调机制和激发参与企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