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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诸多企业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对处在转轨经济下的我国企业而言,债务融资依旧是其主要的外部融资途径,而债务融资成本是企业在进行财务决策时考虑的关键性指标之一。为了保证企业资金链条的良性循环,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已经成为企业外部融资的重要命题。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是债权人基于企业的财务信息以及其他重要非财务信息所带来的潜在违约风险等因素做出的判断。因此,降低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需要从缓解债权人和债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出发。作为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两个重要外部影响因素,审计师声誉和社会信任能够在缓解债务资金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不同程度的社会信任水平下,审计师声誉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作用也会有所差异,更进一步,在不同程度的社会信任水平下,审计师声誉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以2010-2018年的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使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相关数据、其他财务数据以及中国市场化指数等数据进行审计师声誉、社会信任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研究。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研究结论:企业所聘请的审计师的声誉越高,其债务融资成本越低,而且高水平的审计师声誉对非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更高的显著性;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信任水平越高,其债务融资成本越低,而且高水平的社会信任对非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更高的显著性;在不同程度的社会信任水平下,审计师声誉对处于低社会信任水平下的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更高的显著性;相对于国有企业,在不同程度的社会信任水平下,审计师声誉对处于低社会信任水平下的非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存在更高的显著性。与此同时,本文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以验证本文结论的可靠性。最后,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非正式制度、企业以及资本市场四个层面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