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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段。1980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开始进入转型期,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现代化市场经济。至今,计划经济基本消失不见,但还未完全形成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段特殊的经济历史进程,在这个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就业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党中央和政府始终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坚定不移地将增加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位置,主动利用多种手段增加就业,保障社会经济稳健发展。在我国城镇就业形式中,灵活就业是重要部分。但是不管从理论还是实际效果来看,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没有有效解决灵活就业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当前各地政府务必研究解决的问题,就是灵活就业群体的参保问题,如何使灵活就业与养老保险有机融合,是社保职能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本文立足灵活就业群体现状和相关养老保险理论基础,通过问卷调查、文献研究、个人访谈及统计学等方式方法,论证了长春市灵活就业群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梳理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重点是覆盖范围窄、参保率低,缴费标准高、缴费年限不科学,参保门槛高,转移档案程序繁琐,缺乏法律保障,政策宣传无力等。针对问题原因,结合长春市灵活就业群体实际现状及当前社保政策的开展情况,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理念和基本原则进行论证,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总结出建立灵活就业群体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制度实施的保障手段。旨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全部居民特别是灵活就业群体的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