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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天生活于帝国主义入侵抗日战争爆发的年代,随着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的爆发,揭开了日本对中国全面武装侵略的序幕。自抗日战争爆发以来,伴随着亡国危机感的加剧,一批立志“绞脑报国”的有识之士为寻找救国的良方,便把目光投向了先秦法家“富国强兵”思想之上,于是“新法家”学派就符合时宜地产生并在历史召唤下登上了近代中国思想史的舞台。法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鼎盛发展于秦朝衰落于汉代,演变到近代又呈现出一种复兴的倾向。法家思想在助秦统一六国并建立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时达到鼎盛,至西汉随着儒家思想作为主流价值观便彻底衰落,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八国联军的入侵及甲午中日战争中国的战败,中国被迫卷入了一个类似两千年前的战国时代即“新战国时代”,法家思想也在“新战国”的时代背景下应时势需要而复兴。“新法家”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陈启天和常燕生等思想家,其中对“新法家”理论做出重大贡献的当推陈启天,其主要理论有“新法家思想”、“新战国时代”及“宪政观”等。陈启天作为“新法家”学派的丰要代表人物主要思想有下列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主张将“人治与法治结合为一体”;第二、主张实施新人治与新法治的“宪政观”;第三、主张以国家为本位的“新国家主义”;第四、主张用实力立国的“尚力”方略。同时,将陈启天的“新法家”与“旧法家”思想相比较发现两者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与差异性,也正是经过这种比较使“新法家”具备了不同于其他学派和思潮的鲜明特点。‘陈启天的“新法家”思想丰要有下面三个特点:第一、“新法家”是对“旧法家”的继承与更换。第二、“新法家”是在“旧法家”基础上的修正与创新。第三、“新法家”明确提出富国与强兵的目标。毋庸置疑,陈启天的“新法家”思想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但囿于时代和阶级所限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历史局限性。陈启天是中国青年党的主要成员,其关于法治和宪政建设的基本主张随着国共内战的爆发而成为泡影,这不得不算是一种遗憾。“新法家”学派在20世纪初的产生及发展是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学术盛事,陈启天“新法家”思想的进步性必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诸多积极影响。因此,把陈启天的“新法家”思想引入我国法治建设体系是有其理论依据及积极意义的。通过对陈启天“新法家”思想的研究得出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四个借鉴意义:第一、我国法治建设应提倡严于吏治的精神;第二、我国法治建设应遵循因时制宜的标准;第三、我国法治建设应坚持法治主义的原则;第四、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富强和统一。近代陈启天“新法家”思想在20世纪初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文化创新。本文正是立足于近代中国历史的大变和“新战国时代”的背景,来探讨陈启天“新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通过对“新法家”思想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其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进步性,进而论证我们应继承陈启天“新法家”思想的良性遗产,以期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提供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