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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具体工作要求,这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残疾,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社会代价,而残疾人问题更是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员,保障其生活水平并有效融入社会更显得重要。残疾人的生活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我们应该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有力的扶持,国家和社会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推动力度,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残疾人的后顾之忧。
本研究以湖南省M市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和残疾人功能代偿理论,对民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社会保障现状进行分析,探寻目前民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所面临的生存困境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表明: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差、抵御风险能力低、心理脆弱,对于日常经济保障、相关的生活服务、精神慰藉服务需求都十分强烈。然而目前民营福利企业自身发展却面临着困境,再加之残疾人自身的局限性,在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状况普遍较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不完善、政策支持不足、服务设施不完善及社会关注度较低等。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本研究构思了“以法律为根据、以政策为依托、以机构为辅助、以舆论为导向”的四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并提出了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等措施,以提高在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