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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是解决不同区域间水资源与发展不匹配的重要途径,但也引发了许多环境生态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在生态补偿制度设计时,大多只借助经济手段进行生态补偿,很少从社会学和公共政策角度考虑问题;在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也多通过行政手段来执行,缺少各利益相关方和公众的参与。 本文以引滦入津跨流域调水工程为研究对象,引入社会学中的公平理论,对跨流域水生态补偿进行了如下几方面研究: 1、分析了水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及我国进行水生态补偿的实践,调查研究了跨流域调水对流域生态环境及后续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影响。对我国水生态补偿的理论和应用发展进行梳理,总结了我国水生态补偿的实践特点。 2、调查分析了引滦入津工程及其对滦河流域的影响。收集了滦河流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文、水资源量及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摸清了引滦入津工程概况、水源工程(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及水资源利用基本情况,指出跨流域调水在滦河流域造成了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受限、社会不稳定等不利影响。 3、研究了基于公平理论的跨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结合我国生态补偿现状特征,将公平理论纳入生态补偿理论体系当中,提出了基于公平理论的跨流域水生态补偿概念,即:在保障流域内外社会公平的基础上,由受益方和保护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契约,对各自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各种补偿。基于公平理论的三因素论,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进行了制度设计,提出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六项原则和体制机制设计,确定了利益相关方和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探索了跨流域水生态补偿实施方式。 4、将基于公平理论的跨流域调水补偿理论应用于引滦入津工程滦河流域,构建了基于公平理论的滦河跨流域水生态补偿方案。通过利益相关分析,确定了滦河跨流域水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方;采用三种方法计算了滦河跨流域水生态补偿的标准,分别为5.53元/m3(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法)、3.38元/m3(平均工资法)、1.24元/m3(成本法);并提出了补偿内容及三步走的逐步实施方案。 本研究将生态补偿从单纯的经济视角转移到社会、生态和经济多视角,提出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对水生态补偿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