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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我国改革开展:二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但信用缺失日益严重,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接轨世界经济的“绊脚石”,也凸显出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加详细描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近期目标,即“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本文首先从离清信用、征信和征信体系的概念入手,以经济学的视角分析经济交易中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策略,为建设征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经济生活各领域的信用缺失现象其危害性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我国经济主体信用缺失行为的因素进行剖析,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指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文章进一步介绍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征信发达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经验,总结其对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启示意义,进而立足国情,就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模式、架构和实施规划提出相关建议。
文章共分导论和四个章节。导论部分对信用、征信和征信体系的概念、内容和相互关系进行了概述;第一章对经济主体信用策略行为进行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提出征理论依据;第二章阐述我国当前信用缺失的具体表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性,并分析我国经济主体信用缺失行为的影响因素;第三章介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现状和征信发达国家的经验启示;第四章提出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模式和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