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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我国经济结构的基础,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长期以来,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收入低下等问题却给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又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基础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的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计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使得农民享有自由而独立的土地经营权和管理权,这在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但由于农民独立经营的分散化的状态,降低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随着农业生产商品化、市场化和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家庭经营的组织制度安排已经无法继续为农民提供持之以恒的收入来源。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充分弥补了这一缺陷。使得农民在独立经营的同时,获得了更大的经济效益。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量都居我国首位。由于人少地多,土地连片,农业机械的作用的发挥对于黑龙江的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03年至今,采取国家投资大型农业机械,省市政府部门指导,县乡财政补贴,村集体和农机大户投资,农户集资入股等方式已建立农机合作社、合作协会等组织800多个,投资额超过9亿元,试点遍及全省13个市57个县440个村。农机合作社的运营改善了农村土地的地力,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增加了农民的农业收入,加快了农村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步伐,对于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以及转移农业劳动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五年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如合作社运营不规范、片面追求市场效益等问题,从而使得其作用的发挥收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研究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运营现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基地的地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文从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对于农机合作社的内涵进行了理论界定,其次对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指出其发展的历史推动性,接着分析了目前合作社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了对其发展产生影响的诸多方面因素,然后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机合作社的先进经验的借鉴,对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运营进行了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现有的农机合作社进行组织结构、产权制度和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改进措施。研究方法上,采用抽样调查、典型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国内与国外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以期理论与实践能够充分结合,提高理论的实际操作性。通过论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使得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具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为其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发展思路,以便更加有效的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作用,为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