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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课税权这个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听说,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对国家课税权的理解也是各有说辞。因此,本文从课税权的概念入手,借鉴经济学和法学的研究成果,得出课税权的研究应是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国家课税权的合法性需要具备形式和实质两个要件。形式上需要宪法予以明确规定,实质上要具有人们所认同和遵从的公平和效率的价值。课税权不仅仅需要合法性的支撑还需要合理性来维持。国家课税权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征管权。其合理配置问题包括税收立法权与税收征管权的横向和纵向的配置。本文在总结我国现有课税权弊端的基础上,对课税权的合理化配置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促进我国税收实践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