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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力图让案件事实和证据可以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由此表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已经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制度改革改善了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刑事庭审虚化现象,为我国刑事审判逐步走向庭审实质化创设了更为科学的制度条件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改革庭审虚化创设了便利条件。庭审虚化亟需改革,这已无法回避,为了实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借着“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的东风,笔者也将具体考察庭审虚化的表现和原因。为刑事审判真正走向实质庭审,找到一条改革或改良的通路。庭审实质化是刑事审判公平、公正的应然要求,为保证维护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的庭审能在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案件证据、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阶段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学者提出在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上进行改革,充实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来改善庭审虚化现象,有学者提出设立死刑辩护律师的准入门槛,保障实质有效辩护等,这些措施都会对改善庭审虚化起到应有的作用。改善庭审虚化,笔者认为不能只针对改善庭审虚化的对策,我国的审判方式并不是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简单交叉融合,在现实中,审判方式受文化渊源、司法体制、刑事政策、资源多少等多种因素作用,从而出现混合性、过渡性、变动性并存的局面。故想要得出更好的改善庭审虚化措施,还需要深刻剖析庭审虚化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文也是从这一层面入手,将博弈论引入到刑事审判之中,从博弈论角度深刻剖析了庭审虚化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如何实现庭审中的零和博弈向非零和博弈的转变,以此来实现实质审判这一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提出相应方案和可行建议。根据设想,本文试图将博弈论引入到我国庭审虚化原因的深层次分析之中,从全新视角审视司法实践中庭审虚化现象产生的原因,通过深层次分析原因,力图给出更为妥帖和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或建议,文章主体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导论部分介绍本文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对该问题研究的综述,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以及开展此项研究的具体研究方法。第一章,刑事庭审虚化现状及原因。分为两节,第一节介绍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庭审虚化现状,主要表现在案件事实查明、诉讼证据质证、辩诉意见发表及裁判理由形成不完全在法庭这四个方面。第二节追溯我国出现刑事庭审虚化现象的诉讼法层面原因,分别介绍了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第二章,博弈论层面刑事庭审虚化原因深度剖析。本章以第一章为基础,主要分析了我国出现刑事庭审虚化现象的博弈论层面原因。分为两节,第一节介绍博弈论理论知识及经典的囚徒困境模型,这为第二节深度剖析刑事庭审虚化现象的博弈论层面原因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节,深度剖析举证、质证、认证及裁判虚化这四个方面的博弈论层面原因。第三章,域外国家刑事庭审制度及启发。这里主要介绍了德国和日本的刑事庭审制度。分为两节,第一节,介绍了德国的诉讼程序协商制度及案卷内容不得为裁判根据制度及对我国的启发。第二节,介绍了日本的证据开示制度及证人、被害人保护制度及对我国的启发。第四章,形成非零和博弈改善刑事庭审虚化的建议。在庭审博弈中,为了实现均衡偶,形成好的纳什均衡点,促使控辩审三方由零和博弈走向非零和博弈,达到实质审判这一集体利益最大化,改善目前存在的庭审虚化现象,分别从举证、质证、认证及裁判这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方案和可行建议。分为四节。第一节,完善提供书面证据的人出庭作证制度实现实质举证。第二节,促使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实现实质质证。第三节,坚持庭审认证意见优先原则实现实质认证。第四节,以庭审为中心实现实质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