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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中国的生态环境普遍下降,并朝着持续恶化的趋势发展。面对这种形势,中共十八大上首次单独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并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奋斗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中,表明我们党对生态文明认识的深化。生态文明是一种新型的文明方式,它从人与自然的和谐角度的出发,是人类社会对传统的发展方式的反思。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的发展,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政府生态职能的建设逐步引起大家的关注。本论文主要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阐述了论文选题的缘由、论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从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入手,对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和政府生态职能的含义和特征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政府生态职能的四大主要内容,从而帮助理解全文。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政府生态职能的历史与现状的分析,通过太湖蓝藻危机的例子阐释我国生态职能的总体状况,由此,着重分析我国政府生态职能弱化的原因。第四部分通过对外国的生态职能的实践的总结与分析,相应提出对对我国生态职能的启示。最后一部分通过对前四部分的分析,从观念、制度和操作三方面来探讨强化我国政府生态职能的路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