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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然要走上发展城市化的道路,而城市化的过程中必须要通过不断占有耕地来拓宽城市的建设用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就不能被称为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转变成一个新的并且不断扩大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我国目前保守估计有大约五千万失地农民且据专家估计失地农民数量每年以至少两百万的速度在增加,未来一段时期内对我国造成的问题将是复杂多样的,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低,我国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产值倍数法,这种方法形成于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时期,明显不符合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农民失去土地后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缺乏保障,特别是1998年取消了征地补偿制度中的“农转非”而其他的相关政策却没有补足的情况下,农民通过政府相对较低的补偿金长久的维持生活,而且大部分农民本身除了从事农业劳动并不具备非农再就业所需要的技能,造成失地农民同时失业的想象。再者,相关社会保障措施也没有跟上城市化发展速度使失地农民目前处在“种田无地、就业无门、社保无份”窘境中。同时,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使得征地政策不透明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让农民在失地的过程中过于被动而心理失衡严重,表示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没有考虑他们的意愿,缺乏知情权等问题。近年来统计发现农民上访和信访的案件中由征地方面的问题所引起的所占的比例逐年提高,说明完善征地制度是解决目前农村存在的社会矛盾激化问题的关键。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和人口大国,政府一直保持着对于“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圆满落幕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式拉开帷幕,而后在中共十七大会议上又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指示传达到全国上下,指出不仅仅要做好建设新农村的工作,同时阐明了建立和健全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特别是在最近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针对目前农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加具体有效的措施,其中关于征地制度改革的尝试首次提上议程,会议强调了失地农民应该享有土地征收后的增值收益并且需要提高其分配的比例。此外,这次会议中关于农村改革的亮点还包括了诸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等,这些无一不是围绕失地农民现状所做出的政策调整,不仅说明了政府对于改善农民当前生活状况的决心,也预示了土地制度改革迎来新时期。因此,本文通过对安徽省望江县多个曾经发生被征地的区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对调查的结果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的结果对于农民的征地意愿进行了描述性的说明,然后,根据对当地失地农民现状以及调查的统计分析结果所反映的倾向判断可能的影响因素并用Logistic模型进一步分析,最后,跟据模型得出的结果进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征地制度的建议。得出的研究结论如下:调查的结果反映失地农民在失地前后对于征地制度的了解程度都非常低,而且征地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运用SPSS软件进行Logistic回归模型得出影响农民被征地意愿的因素有:年龄、家庭纯收入、农户对征地补偿合理性认识和被征地地区是否兴建工业对农户征地意愿有着显著正效应;而征地前非农收入比例、征地比例、家庭人口抚养比例、离区域中心的距离对农户征地意愿有着显著负效应。根据结论提出我国完善征地制度的建议:一是要改变单一的补偿方式,实现差异性征地补偿政策;二是加强再就业培训,拓宽非农就业渠道;三是加强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