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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是以学校的教师评价为主,基本不考虑学生与企业的意见,这种片面的评价模式,并不利于职业道德教育评价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试图构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的“三主体”模式,充分发挥学生与企业的积极性,为职业道德教育评价实践提供一种新的指导,期望能促进职业道德教育评价的发展。本文侧重研究如何构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三主体”模式,在教育评价理论、系统论、价值论等理论基础上,指出“三主体”各自不同的特点:学校主体的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侧重过程性,学生主体的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侧重获得性,企业主体的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侧重效果性。论文主要从五个方面证明观点。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阐述本研究的选题缘由,交代研究基础及总体设计等;第二章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模式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章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教育评价理论、系统理论、价值理论、认识理论等为观点的确立提供支撑;第四章是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评价“三主体”模式的构成,主要从评价模式的目标、内容、运行和成效来说明。为使文章逻辑更为明晰,将评价模式的运行和成效作为第五章去阐述。期望本研究成果能够运用到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评价活动中,给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带来激励效应,以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