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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皇帝成批量下罪己诏的王朝,《汉书》中有大量关于西汉皇帝罪己诏的记载,而且这一时期的罪己诏也非常具有代表性。西汉皇帝罪己诏有多种类型,包括政过罪己诏、灾异罪己诏、自谦自省罪己诏和改元登基罪己诏。并且从内容上看,西汉皇帝的“罪己”意识具有自觉性和系统性。西汉皇帝通常罪己后,还会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如纳谏举贤、扩大祭祀、安抚百姓、平冤惩吏等,通过这些措施体现了西汉皇帝自觉改过、缓和矛盾、加强皇权的原则。促使西汉皇帝罪己的原因也有很多,秦亡的历史教训、“天人感应”理论对皇权的制约、“君德”意识的提高,都促使西汉皇帝积极下诏罪己,改正自己的过失。西汉皇帝颁布罪己诏,有利于避免自己的政治过失,及时的调整统治政策,保证国家政治的正常运转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