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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即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十一五”以来,特别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节约能源已经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节能工作作为节约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济南市自2008年规模性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来,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能,构建了上下贯通的管理机制,健全了配套规章制度,开展了大量宣传培训活动,实施了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开展了统计、审计工作,建设了覆盖面较广的能耗监测平台,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具体到“怎么算节能、怎么算不节能”这一基本问题,却一直没有一套相对科学、精确、规范的标准。同时,各地方、各部门、各类建筑物、各种型号车辆的能耗是有差别的,如果“一刀切”地下达节能目标任务,既有失公平,也缺乏可操作性。济南市如何根据实际编制一套公共机构节能定额,并据此建立财政制约机制,健全相关考核评价目标任务体系,探索推进新型融资管理模式,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管理,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本文依据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理论和基本知识来开展相关研究。以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管理问题作为切入点,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通过对济南市公共机构特别是机关单位历年来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选取代表性研究对象深入剖析,通过计算机建模理论计算和应用对策的思考,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深入探索如何利用定额管理促进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高效开展,为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有益参考。除绪论外,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现状。通过调研济南市公共机构2005年至2011年能源利用现状,对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状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客观支撑。第二部分,论述了济南市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管理的意义及具体实践。通过对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的界定,从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带动效应两方面提出了推行节能定额管理的必要性。并通过典型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分类分析,计算机理论建模计算,普遍性的计算推导,分建筑物用电、建筑物用水和公务车用油三个方面编制出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定额标准,从而为济南市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管理奠定指标基础。第三部分,提出了济南市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定额管理的对策和建议。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后,提出了根据节能定额建立财政制约机制、依据节能定额拟定相关考核评价目标任务体系、将节能定额作为标尺规范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几方面促进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最后是结束语。